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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访古贤
(这是一组带有文化意味的随笔,其中多数篇目,已公开发表在全国各类报刊上,特此声明。)
同孔子散步
同孔子散步,并不轻松。孔子总是喜欢捻着他那花白的胡子,以师长的口吻唠叨着他的微言大义。我得承认,同孔子散步时,我有时精神溜号。好在我不是孔子的弟子,在他面前,我大可不必执弟子之礼。如此这般,我的心境倒也坦然了许多。 我知道孔子并不喜欢我们现在称之为“散步”的方式,他的一生无暇“散步”,有的只是“奔走”。而“奔走”所带给他的多是怅然和失落,也许,也曾有过什么辉煌,可那种辉煌犹如白驹过隙,一纵而去。为了让孔子能轻松一些,我硬是拖着他“散步”。 孔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不是一个散步的话题,可孔子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一点也不显苍老。其实,孔子还是一个哲学家,他的片言只语,成了我们这个民族哲学的基石。虽然他呆在一摞一摞的故纸堆里,被一大堆一大堆的方块汉字压迫着,可一旦抽去这块基石,我不知道我们民族的哲学会是这样的一副面孔? 我们有过抽去这块基石的岁月。那个时候,也正是我初识孔子的时候。他被称之为“孔老二”,显然,这一称谓带有贬义,似乎是与什么“店小二”同属一类。不,不,还远远不及“店小二”。“店小二”应属于无产阶级,而“孔老二”却实实在在是剥削阶级。我们食而不化地、鹦鹉学舌地、满是浓浓火药味地将“孔老二”从枯黄的纸堆中拖了出来,然后狠狠地踩上了一只脚。也正是这一脚,我知道了“克己复礼”、“有教无类”、“学而优则仕”等等,等等。那时,我和我绝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对孔老二不屑一顾,充满了鄙夷。我没料到多少年以后,我却是怀着一种虔诚,邀孔子来散步。 孔子似乎并不在意我曾有过的对他的大不恭,他只是一如既往地眯着他那双不大的眼睛,那灼灼的眼光,如一堆照耀古今的烽火。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孔子的话,听起来实在有些不习惯,也许得用人生的全部体验去品味,然而又不得不承认,孔子他是选择了一个从高处俯瞰人生的角度。“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孔子的“志”,最终融为一部《论语》,而《论语》的核心也许就是那“道”,“道”贯穿了孔子生命的始终,也成为孔子生命中最为亮丽的风景。“朝闻道,夕死可矣。”迄今,我还不能完全理解这“道”的全部内涵。但我听说过“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故事,讲的是宋朝政治家赵普,他曾辅佐赵匡胤策划陈桥兵变,夺取政权后任朝廷宰相,太宗时又两度为相,而传说他所读之书,仅《论语》而已。宋太宗因此问过他,赵普也直言以告:“臣平生所知,诚不出此,昔以其半辅太祖定天下,今欲以其半辅陛下致太平。”当我提起这个故事时,孔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也许这是孔子早就预料到的。 也难怪他的弟子颜渊如此叹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孔子实在是一座巍峨的高山。当我们艰难地攀援在这座山时,一个个的人物便从历史的云雾中,露出他们的头和肩:孟子、老子、朱熹、黄宗羲、魏源等等。我知道,许许多多后人的脑袋,都是架在他们厚实的肩膀上的。 同孔子散步,才知道,孔子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什么时候都如演说家一样侃侃而谈。“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就是与士大夫说话,也是“门门如也”。孔子只有在他的弟子面前,身心才得以一种释放,这种释放,让他暂时忘记了愤世嫉俗的苦闷、怀才不遇的寂寞,使他能够最大限度地解说他自己深刻的生活感受,而正是这些人生最为真切的感悟,才成为我国儒家思想文化的肇始。 太史公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乡往之。”这个想法很不错,这也正是我之所以壮着胆子邀孔子散步的原因所在。虽然这种散步,让我有点不习惯,甚至有些难受,但我已从这“散步”中,知道了孔子的质量。 我想:我们是应该感谢孔子的。
忧郁的孟子 我是在一个雨夜走近孟子的,那夜很静。寂静中,我直视着孟子的眼睛,我看到的是一种被称为“忧郁”的东西。我对自己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说孟子,我没有一点把握,毕竟孟子有着他不同寻常的地位,他头顶上那“亚圣”的光环,足以让人望而怯步。好在那无尽的夜幕,遮掩住我内心深处的慌乱,我便有了一种莫名的勇气。 说起孟子,不能不说孟子的母亲,她那“三迁择邻”、“断机教子”的故事,曾一度广为流传,成为天下母亲教子的楷模。应该说,孟母是非凡的,她将教子看成了她生命的第一需要,为此她煞费苦心,为孟子创设了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我想孟母肯定不知道什么教育的理论,然而,孟母的这些举措,却成为后人的一些教育理论的基石。难怪大清皇帝康熙也欣然题写:“孟母断机处”、“孟母三迁祠”。这等的荣耀,大概是连孟母做梦也不敢想象的。 孟子生活在邹县,与孔子的故居曲阜相邻,而他又投在孔子的孙子子思的门徒下。于是,孔子思想的精髓就从一个脑袋输入了另一个脑袋。显然,这个输入经过了一种过滤,同时又融入了一种思考。孟子的思考极为缜密,我猜想孟子一定是一个行为举止极为规范的人,在他的眼里方就是方,圆也一定就是圆。孟子曾提出一种关于“人”行为的准则:“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无此四者,非‘人’也。”句式极为整齐,而且句意又十分的广博。虽然,孟子对人行为准则的诠释,并没有超越孔子的“仁”和“道”。但最重要的是,他将孔子侧重个人修养的“仁”和“道”,发展为一种治国安邦的政治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许多人在引用孟子的这句名言时,常常省略了后半句,这就在一种无意中,改变了孟子的初衷。记得最初听说这句话,大概是10多年以前,那时曾一度浸迷在一些形式整饰的格言里。当我在这寂静的雨夜中读孟子,我才发现自己也犯了这样一个错误,而且,这一犯就是10多年,我感到一种羞愧,好在这个错误有了一个改正的机会。 孟子曾天真地幻想过这样的一种小康社会:“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我想他的这些想法一定遭到当时许多人的冷嘲热讽,可他全然不顾,坚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无疑,孟子是一个思想家。这种思想,源于他对当时“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的人民苦难的思考,源于他对当时“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暴政肆虐的思考。在战国群雄逐鹿的混乱时期,孟子的这些思想,则是许多思想家所不能及的。 虽然,孟子满肚子的治国韬略,虽然他也像孔子一样,四处游说诸侯,历经邹、任、齐、鲁、宋、滕、梁等国,可无人采纳他的意见,以为他的主张“迂远而阔于事”。他只得在65岁以后,沮丧地退居老家,也像孔子一样授徒讲学,于是他那充满了激情的:“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的抱负和自信也只能停留在《孟子》里了。我无法沿着孟子的脚印,去追随属于孟子的那充满屈辱和坚韧的历史,但我还是从孟子留下的文字里读出他的铮铮铁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尽管,现在很有些人早已把它扔到了垃圾筒里,嗤之以鼻,但我却从“大”那简单的笔画中,看出一个顶着天的“人”。 这“人”,充满着一种叫着刚烈的东西,他远远不像孔子那样“温良恭俭让”。当生与义不能兼得,他宁可取义,也无意苟且偷生;当死与不义不能同避时,他宁可赴死,也不愿躬行不义。“舍生取义”,看似简单的四个字,读出的却是昂昂乎的浩然正气。它曾激励过多少仁人志士,为国捐躯慷慨赴难,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最高道德准则。 我想这就是历史为什么记住了孟子,虽然他在生前倍受冷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记住了孟子,虽然如潮的时尚变着花样不停地冲击着我们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把这些文字存放在历史中,历史为之而光彩;把它们拿出来放到现在,依然充满了一种魅力,思想的魅力是最为持久的。 孟子不需忧郁。
远去的骑士
走进魏晋的历史,最引人注目的大概要数嵇康了,这位“竹林七贤”的代表人物,着一袭粗衣,或抱琴行吟,或醉卧竹林,“游心于寂寞,以无为为贵”,成了那个时代的特殊的这“一个”。 这“一个”,适逢曹魏末年。其时,魏势日衰,而司马氏日兴,王朝的更迭已成为定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动荡,迫使许多的士人开始人生指向的重新选择,这种选择充满了心灵的匍匐与站立的痛苦的挣扎。于是,随波逐流者有之,激流勇进者有之,虚以委蛇者有之,敛迹避祸者有之。即使是阮籍这般的名流,也“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 而嵇康则如一匹桀骜不驯的麋鹿,“狂顾顿缨”,悲则哭,怒则骂,以一种生的放恣,成为一面迎风飘扬的旗帜。于是,他的存在,无疑成了对当时的一种可怕的侵犯。司马氏当然不会听之任之。他左手托着官爵和厚禄,右手则举着滴血的屠刀。 先是由种会带着随从去察看嵇康的动静。钟会亦为当时的名士,也曾名噪一时。依附司马氏后,很快成为司马集团里的重臣。当钟会昂昂乎来到嵇康的茅屋前,一贫如洗的嵇康正在家门前的老柳树下大铁。种会等了好久好久,等到的只是“叮叮当当”的铁锤声和“呼。啦呼啦”的风箱声。这些声响,充溢着一种鄙视的轻慢。在这些声响中,嵇康的脸上飞扬着串串的汗水,钟会的额上也不由自主地渗出滴滴的汗珠。钟会再也不能忍受这些声响,他只好无趣地走开。这时候,嵇康才放下铁锤,从他嘴里逸出的是“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的奚落,钟会只得自嘲地回答:“有所闻而来,有所见而去。”说完,便讪讪地辚辚绝尘而去。 司马氏并未就此罢休,他需要嵇康这样的特殊人物,充当他的幌子,扩大他的影响,从而达到他的政治目的。于是司马氏又一次派山涛去说服嵇康。山涛与嵇康同为“竹林七贤”,只是司马氏的残酷地杀戮异己,让他心悸;而司马氏功名利禄的拉拢,又使他心动。人性的弱点促使他投靠了司马氏政权,并成为一代王朝的佐命大臣。当然,他也成了司马氏最佳说客的人选。 我无法揣测,山涛是带着一种怎样的心态去说服嵇康的:也不知,他是如何地摇唇鼓舌,卖弄他自己的人生哲学的。然而,正是因为有了山涛的此行,才引出了嵇康的鸿文巨制《与山巨源绝交书》。这封洋洋大观的公开信,完完全全地、坦坦然然地再现了一个不驯的嵇康,一个真真实实的嵇康,一个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的嵇康。就是这样的一封信,烛照出司马氏篡位夺权的狼子野心,也表示了嵇康自己坚决不合作的态度,“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志愿毕矣。”文章尖刻泼辣,嬉笑怒骂,一股填膺的义愤在笔端化成飓风,化为激流,冲击着他自己心中的郁闷,也冲击着天下人心中的块垒,真是痛快淋漓。它说出了许多士人敢想而不敢说,甚而连想也不敢想的话。这种直爽的宣言,这种公开的睥睨,无疑是一种挑战,是于无声处的“惊雷”。 司马氏绝不能容忍嵇康如此的挑战,终于寻了嵇康的一个不是,把他投进了大牢。而那个钟会不忘前隙,他在司马氏前不停地谗言,说嵇康“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所不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还危言耸听:“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钟会的这种落井下石,促使了司马氏除掉嵇康的决心。当消息一传出,举国上下一片哗然。京师太学生三千余人联名上书,吁请赦免嵇康,但终究未能奏效。 公元263年的一个令人揪心的日子,嵇康缓缓地走向刑场,夕阳的余辉映照在他苍白的脸上,他眯着他那双早已习惯了黑暗的眼睛,看着远山那轮亘古的日影,提出了他一生中的最后一个要求:拿琴来。琴拿来了,他轻抚着琴,开始拨弄那一根根的琴弦,琴弦流淌出的只有他知道的旋律——《广陵散》。一曲弹完,他站了起来,面如闲云,掷琴一声:“《广陵散》于今绝矣!”于是,他化作啼鹃,融入了那如血的夕阳中。 其实,嵇康完全可以作另外一种选择,譬如像他生前的挚友阮籍,虽然充当了司马氏手下的什么官,却百事不问,混日子聊天;有譬如像他死后的向秀、刘伶、阮咸,终日狂饮烂醉,妙参玄理,以寻求精神的解脱。然而嵇康偏偏要说“不”,明明“知以直道不容于时”,却偏偏仗义执言。嵇康一阵风似地凛凛而去,绝了的是那鲜为人知的《广陵散》,不绝的是他那黄钟大吕般的人格气韵,他成为一种时代的风骨,一种人文的精神,跨越了17多个世纪1700多年昂昂而来。
走近一座山
一直心存着一个念头,说说陶渊明,可就是迟迟不敢落笔。每当那念头紧紧缠绕着我,迫使我提起笔时,我感到笔端的沉重。这种沉重源于一种心理。陶渊明实在是一座大山,凭我一介羸弱的书生,要靠近它,翻越它,没有足够的准备,也只会无果而返。 我记起好多年前的一个夜晚,我和一个朋友去江边,骤然而至的一场雨,逼着我们躲进一家屋檐之下。屋子空锁着,石级上蔓延着苔藓的青绿,一洼不知名的幽幽水塘,在夜色中迷迷蒙蒙,只有远处的一点灯,湿湿地散发着昏黄的光亮。我们听着那雨声,有雨道射进水塘的重音,也有沿着屋檐滴下来的雨点的轻响。于是,我们的话题由起先的漫无边际,一下子扯到了陶渊明,扯到了他那首著名的《饮酒歌》:“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们咀嚼着这些诗句,便觉得一种悠游闲逸之味扑面而来,这种味道,让我们暂时忘却了处境的尴尬,心境也变得恬静。陶渊明是“欲辨已忘言”,可我们却争辩起来,关于那“心远”、那“悠然”、那“真意”。“心远”才无俗累,才能“悠然”,悠然之中所见之景与心灵深处早有之“意”相遇相合,心神便会追随那只夕阳中翩然归来的鸟儿,幻化为鸟儿身上的一支翎羽。也许这就是陶渊明的“真意”罢。 其实,陶渊明最初的“真意”并不在于此。陶渊明从小接受的是儒家思想的教育,素怀“大济于苍生”之志,为此,他也曾奔波于仕途,徜徉于官场。然而,那时的官场早已是浊流纵横,一片污秽。贵族、官僚、地主彼此勾结,“或假财色以交权豪,或因时运以佻荣位,或以婚姻而连贵戚,或弄毁誉以合威柄。”而寒门之士的陶渊明,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容身之地的。于是,在官场与田园几度进出,徘徊不定之余,在历经灵魂的最为痛苦的磨砺之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这才义无返顾地走上了“击壤以自欢”的归田的路。“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这一声“回家去啊”,吐出的是深埋心里的郁闷,喊出的是久蓄胸中的志愿。而那“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则是一种觉醒后的决绝的宣言。 陶渊明走在归田的路上,一路上,有榆柳桃李,有远村吹烟,有狗吠鸡鸣,还有一种挣脱了羁绊,获得心灵自由的欣喜。虽然,他在那《归去来兮辞》中不停地对自己往日的“迷途”,对过去的“心为形役”,由衷地表示了最为深切的悔恨,然而归田的心路却远远复杂得多。就他的心海深处,还时常泛起一阵阵不平的波澜:“虽怀琼而握兰,徒芳洁而谁亮?”这里包含着的其实是一种“壮志难酬”的大无奈。 当世俗强加于文人内心的烦闷和苦恼,无法驱谴,无法排斥的时候,用文字构建一座避难所,以之作为生活理想或者暂时的心理寄托,就成为文人独特宣泄的方式。陶渊明的避难所,就是他笔下的“世外桃源”。那是一个超越于物外的纯美的天地,人人劳动,耕而食,织而衣。它揭示了人类生活内在最本质的美:自然、平和、真淳、质朴。这个世界经过陶渊明心灵的点化,理想的洗涤,更是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这种色彩融入的浓浓的主观意识,很难说出它是一种激愤后的平静,还是平静后的激愤。因此,它也就更具一种恒久的魅力。 我记起史书上有过的一段记载,说是陶渊明有一个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抚弄无弦之琴。他备有素琴一张,琴上无弦,每当喝酒得意之际,便将素琴置于案前,信手抚弄。“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老子说:“大音稀声”,想想陶渊明在微醺之际,操起那无弦之琴,他早已陶醉在那“稀声”的“大音”的境界中了,这个境界了无外在的行迹,有的只是天马行空的无限理趣。 我忽然产生一种困惑,那就是什么是最为真实的陶渊明,是“猛士固常在”的苍凉,还是“悠然见南山”的野趣;是“带月荷锄归”的满足,还是“世外桃源”的沉浸。于是,我想到陶渊明这座大山,仅仅是走进他,甚而翻越他,还很不够。他的博大精深,他蕴含着的丰富宝藏,也许是我们炎黄子孙挖掘不尽的财富。
永恒的眺望
公元223年,曹植怀着满腹的郁闷,从京师洛阳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这次朝拜文帝,他本是怀一丝希望,希望文帝,也就是他的哥哥曹丕能不计前隙,“德像天地,恩隆父母,施畅春风,泽如时雨。”然而,事实却让他大失所望。他清楚地意识到,浩浩京师,煌煌大殿,早已没有了自己的立锥之地,那里到处张着血盆大嘴,一不小心,便会被吞噬得无影无迹。同去的任城王曹彰就是这样莫名地消失了。 曹植一路风尘,艰难地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京师已逐渐地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远离他而去。在那弯曲的山路上,马蹄踏着夕阳余辉的声响,也声声踏在曹植的心上。近些年来,他身边的好友已一个个地远离他而去,先是扬修,既而又是丁仪,丁 ,他的境况也是每况愈下,由安乡侯改封鄄城侯,再立为鄄城王,又徙封雍丘王。“流转无恒处,谁知吾苦难。”这是一种刻肌刻骨的痛苦,只有曹植自己知道,这痛苦的全部的内涵。身为王公贵族,他的骨子里,流淌的是他父亲的精血。“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这曾是他人生的全部理想。他也为自己设制过这样一种形象:“幽并游侠儿”,然而这一充满拯世济物理想的渴望,只能永远地定格在纸墨上了。 夕阳惨淡地倚靠在山的肩头,天空上也是愁云片片,幽幽地沉沉浮浮。远处就是那寂寂流淌的洛水,洛水上波光潋滟,一派迷离。曹植吆喝住马,他抬起头,目光紧紧地咬着那洛水。恍恍惚惚中,他看到一个艳逸的女神,袅袅而立。这个古老传说中的洛神宓妃,从从容容地从屈原的《天问》中,踩着云雾飘然而来,从司马相如的《上林赋》中,从张衡的《思玄赋》里踏着清波翩然而至,依旧是那么邈远,那么圣洁,“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曹植凝视着宓妃,似乎一下子超脱了纷纷扰扰的尘世,完完全全地浸沉在一种神话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是飘忽的,是虚拟的,然而这个世界却充盈着迷丽的色彩,这种色彩不断地扩展,行成一层层的光晕,曹植在这种光晕中陶醉了,他忘记了周身的一切 ,他在自己的遐想中,找回了自己。 宓妃在烟波浩渺的一派软水上徘徊飘忽,如雾的衣裙轻扬着天真活泼,转盼流动的眸子传达着缕缕的温情。冷冷的幽香,轻鸣的佩环,无不让人品味出一种恒久的魅力。她以“神”的眼光关注着曹植,又以“人”的心灵慰藉曹植:“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曹植被深深地感动,这种感动,使他久久地贮立在水边,忘却了那岁月也无法抚慰的痛苦。即使宓妃架着长烟,融入渺渺的烟波,茫茫的暮色,曹植也久久地不肯离去,他只是一味地眺望那宓妃逝去的方向,将万丈的烦恼,千许的无奈,都消融在这幽幽的凝眸之中。乃至“夜耿耿而不寐, 繁霜而至曙”,于是便在那眺望与守候中,有了他那极富浪漫主义色彩的《洛神赋》。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便在自己的心中造出一个神话,在纷挠的尘世凿出一条幽曲的心路,通向尘外的净土,倒也不失为人生的另外一种选择。曹植的选择也许是无奈的,也许是是痛苦的,但正是这种无奈和痛苦,创造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艺术魅力的一种意境。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无不留有这种创造的痕迹。它的深层次的美学意味,实在耐人寻味。从这个意义上,曹植的那一眺望,实在是永恒不灭的。
千年的风景 刘禹锡名垂式册,是因为他的诗文,文虽然不多,但一篇《陋室铭》便已让后人读得滋味酽酽。在这八十一字的韵文中,刘禹锡不经意地便造出“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精警名句,流传百世而不衰,也许刘禹锡便是那“山”中的“仙”,那“水”中的“龙”了。 刘禹锡属于那类少年得志者,21岁便高中进士,这一读书人苦苦追寻,梦寐以求的桂冠,是这样轻而易举地让他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像封建时代的多数知识分子一样,刘禹锡将从政作为人生的第一目标。永贞元年,他和他的同期进士柳宗元,一起辅佐王叔文执政,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似乎满腹的经纶一下子有了施展的机会,那种踌躇满志,仅仅只有几个月,就随着顺宗的病危,宪宗的即位而告结束。于是他便和柳宗元一同被贬,柳宗元为永州司马,刘禹锡为朗州司马。那年他才33岁。 33岁的刘禹锡来到了荒僻的武陵之地,成了一名“闲官”,真正是“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了。当柳宗元将命运的多舛,怀才不遇的苦闷,融入永州的山山水水时,刘禹锡却一头扎进楚地的野老村氓生活中,陶醉在当地古朴的竹枝词里。这是当地青年在竹林里劳作时对唱的歌谣,歌词粗犷而直白,还带有浓浓的山野的“野”味。刘禹锡毕竟是一个诗人,他懂得这种歌谣的非同一般的价值,他知道这块土地上,屈原曾将民间巫师吟唱的迎神送神的歌改作为《九歌》。于是他开始醉心创作一种全新的《竹枝词》“山桃红花满上头,蜀江春水拍山流。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这些诗不是一味地模山范水,也不是一味地展现山区的风土人情,而是借山山水水的容态,发掘出一种可与自然相媲美的人情美。诗的格调清新活泼,而且语语可歌,很快便流传到长安洛阳,成为流行一时的新歌词。 也许是鉴于刘禹锡越来越大的诗名,元和十年,朝廷想到重新起用他。于是,刘禹锡带着10年扑扑的风尘,从朗州回到长安。长安已不再是10年前的长安,处处是人马喧阗,处处有花团锦簇,那些在政治舞台上红得发紫的新贵,更是气宇轩昂。而此时的刘禹锡还是一个贬官,重新召回京城已属不幸中的大幸。官场实在陷阱处处,举步维艰,一次跌到,谁知什么时候能站起来。“二十年来谙世路,三千里外老江城。犹应更有前途在,知向人间何处行。”元稹的这首诗,便真实地道出了当时受贬者,对茫茫前程无可知的无奈。 可是刘禹锡骨子里的那份狂狷,是无论如何不肯低下他那昂扬的头颅。他可以淡泊自己去国十年的放逐生涯,但是他无法漠视那一群群追逐新贵,趋炎付势的匆匆身影。那些身影伴随着异样的“咚咚”的脚步声,叩击着他的心灵。于是便有了他那首著名的讽喻诗:“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诗歌不胫而走,传遍了京城。诗中寄托的意思,不言而喻,特别是那结语,矛头直指那些新权贵,而且那种轻谩的态度,讽刺的语气,竟是出自一个贬官。这无疑大大地刺疼了执政者。于是刘禹锡再度被贬往辽远的边地。 这一去又是14年。当他再次回到京城,已是满头华发。重游那玄都观,更是感慨万端:“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桃花无存,游人绝迹,“种桃道士”也不知所终,而“前度刘郎”又回到长安重游旧地了。刘禹锡的嘴角上挂着一丝的微笑,笑尽了那些天下可笑之人。这微笑融入一种慧识,一种不折不挠的精神,它与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的“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一脉相承,而且还灌注了新的内涵。 刘禹锡的两度被贬一共23年,“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然而他并没有为着这23年的人生沉浮而消沉颓废,而是表现出一种更为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莫道桑榆完,为霞犹满天。”这是何等的达观和洒脱,这又何尝不是刘禹锡人格精神的升华。这23年对于刘禹锡个人而言,无疑是不幸的,然而正是这种不幸成就了他的诗名,成为他生命中最为亮丽的风景,这风景穿越了一千余年的时间隧道,在今天依然灿烂无比。
永远的山水
从骨子里说,柳宗元是一个政治家。他出身于名门望族,二十岁高中进士后,便步入仕途,凭着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激情,柳宗元很快“崭然见头角”。永贞元年,他与和他一样年轻的刘禹锡辅佐王叔文执政,提出一系列大刀阔斧的革新方案。那洋洋大观的《封建论》,便是他的政治宣言。满是书生气的柳宗元,踌躇满志,“谓功业可立就”。然而政治舞台的风云变幻莫側,翻手为云时,覆手便成了雨。柳宗元便也从他人生的巅峰一下子跌入了低谷。“永贞革新”的失败是否唐王朝的悲剧,这自然是历史学家感兴趣的话题。只是柳宗元从此以后被逐出京城,貶为永州的司马。 “司马”充其量也只是一个闲官。无所事事的柳宗元,只得带着仆人,在永州“施施而行,漫漫而游”,然而这一游,便“游”出了《永州八记》。永州的山山水水似乎与“名”和“胜”还挨不上边,这里荒无人烟,文人们似乎还无暇顾及。然而,正是这里的山山水水无言地接纳了柳宗元,并给予他身心最大的抚慰。柳宗元以一个“僇人”的敏感,感受到山山水水的这种慧泽。于是他开始了他人生的另一种历程。这一历程中,没有平居里巷酒食游戏时的信誓旦旦,也没有临小利害的落井下石,有的只是高山深林,幽泉怪石。柳宗元在这些嶙嶙的奇石,幽幽的潭水中,寻找到一种精神的寄托,他将自己心灵深处涌动的但又无法名状的感怀,焦灼,一并交给于山水。于是那山山水水不再仅仅是自然意义的山水,一种冷漠的存在,而仿佛是一个亲切的知己,成了他内心世界的一种外化。人的内心与外物如此的契合,这不能不说是柳宗元的一大发现。“山之特立,不与培塿为类”,“其石之突怒偃蹇,负土而出,争为奇状”,而水“则清冷之状与目谋,瀯瀯之声与耳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我们今天重读这些文字,依然能读出那久久不散的抑郁不平之气,怨愤凄厉之情。 尽管蜗居荒僻之地的柳宗元也试图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清高来安慰自己,宣泄自己,然而“倚楹遂至旦,寂寞将何言。”的痛楚总是时隐时现。柳宗元内心深处实在难忍这份寂寞,他永远无法心静如水。“嘉木立,美竹露,奇石显。”必须“铲刈秽草,伐去恶木,烈火而焚之”,“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这些鲜明的政治主张时时流注他的笔端。他希望他的这些主张能够“出而传于世”,使“观人风者得焉”。柳宗元太看重自己的政治抱负,所以他才愈发觉得孤独,他才苦闷,抑郁,于是那种被“辱”,被“弃”的感觉,才如此让他痛心疾首,乃至眼前的山山水水也自然成了“天涯沦落人”。 元和十年,柳宗元终于离开了那让他感到沉甸甸的永州,当了柳州刺史。心中的火焰又似乎重新被燃起。为官一方,他勤心劳力,处事公因,很有政声。只是他在柳州仅仅四年,便怀着一种壮志未酬的遗憾,一病不起,溘然长逝。给他的一生抹上了一层浓浓的悲剧色彩。 柳宗元作为一个政治家,无疑是一个失败者,而失败了的柳宗元,则以另外一种姿态,鲜活地活在了史册中。柳宗元曾自云;“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经过漫长的时间风云,政治家的柳宗元早已远离我们而去,而我们在他那“欸乃一声山水绿”中,领略到的是山山水水的另一种滋味,它同样深深地打动了我们,因为那山山水水是柳宗元用心发现的。
人面和桃花
描写“桃花”的诗文,早已汗牛充栋。然而给人留下最为强烈印象的莫过于《诗经》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了,它如花之魂,使一切的花色黯然。诗中的桃花像灿烂的笑,一笑就是几千年,至今依旧在我们面前闪烁。 然而,将桃花设置成“人面”美好背景的,大概要数唐朝诗人崔护了。崔护的诗名远远不及他同时代的诗人,我们至今能读到的他的诗,似乎也只有《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就诗而言,勾勒的是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的场景:一是寻春遇艳,一是重寻未果。两个场景之间便是有意为之的“空白”,也许正因为如此,才惹得后人不惜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去填补这种“空白”。 唐人孟棨的传奇《崔护》便将诗演绎成这样一个故事:风流倜傥的才子崔护赴京赶考,结果名落孙山,恰逢清明,遍独游都城南,意外发现一人家掩映在花木丛萃之中,于是崔护前去扣门讨水,开门的是一个妙龄女孩,问清原委,便给他舀来水,同时对他嫣然一笑。崔护不由目注神驰,情摇意荡,而那女孩也“独倚小桃柯伫立”。彼此就这样定定地注视着对方,当崔护辞别时,女孩久久地凝望着崔护渐渐远去的背影,若有所失。到了第二年的清明,崔护想起往事,情不能自抑,便再次来到都城南,寻找那人家。门墙如故,桃花如故,却不闻人声。崔护很是惆怅,徘徊半晌后,题诗而去。 更富有传奇色彩的还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当崔护第三次来到都城南,女孩已香消玉殞。一打听,才知那天女孩回来后,读了崔护的题诗,“入门而病,遂绝食数日而死”。崔护大为感动,抱着女孩的尸体痛哭,一声声“我来了,我来了”,惊天地,泣鬼神。顷刻之间,那女孩三魂再至,七魄重生。于是原本悲剧的故事一下子便成了喜剧。而那些节外生枝的分分离离,全成了这个大团圆的铺垫,是一种反衬。无疑这一市井的智慧,迎合了多数市民的趣味;才子佳人,自应天地合一。 然而正是这种太完美的结局,完全地曲解了这首诗,使这首耐人寻味的诗,仅仅成了一个故事的附庸品。 崔护诗里的“桃花”无疑代表着一种妩媚,是“人面”的一种映衬。“人面桃花相映红”便是这种妩媚的及致地反映。试想:春光烂漫,桃花吐艳,一个女孩依偎在桃树斜枝旁,面颊一如桃花般亮丽,双眸也泻出一片春光。这大概是最美丽最动人的情状了。然而诗的调子陡然一转,“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人面杳然,桃花却不解人意,依旧含笑。而这一“笑”,触动的却是诗人心中最无法防范的痛处,那就是物是人非的“悲”了。 或许,我们许许许多多的人,都有过这样的一种人生的体验,这种体验苦涩而沉重;偶尔时,无意中,遇到某种让人心仪的美好物事,而当自己去有意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往日的物事和痕迹只能成为一种记忆。崔护正是怀着一种对人生无常的大无奈,带着努力要留住却又留不住的内心焦灼,以诗的形式表现出人生的这种最不堪的遭际。从这个意义上说,诗歌表现的其实是一种缺憾的美,这也许就是这首诗艺术魅力长久不衰的原因所在。 我不知道,今天的人们记住崔护,是因为他的这首非同寻常的诗,还是因为他是传奇中的主人?如果是后者的话,则是诗人的大不幸了。因为那个崔护本质上是虚妄的,只有作为诗人的崔护,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以一首诗立于唐代诗册里,崔护不必汗颜。崔护的声音,穿过千年的时间隧道,至今听来依然不感到陌生。
旗亭画壁
旗亭画壁的故事,最初出自于唐人薛用弱的传奇,说的是盛唐诗人王之涣、王昌龄和高适于旗亭画壁争胜的事儿: 一天,空中飘着稀稀的白雪。三个诗人一起来到酒楼,赊酒小饮。忽有梨园伶官十余人,登楼会宴。三诗人避席于酒楼一隅,拥着炉火观看。俄而又有妙妓四人,衣饰华美,络续而至,她们都是名噪一时的歌者,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歌星。乐声四起,王昌龄等私下相约:我们几个久有诗名,却无法定夺高下。现在可以暗地里听她们歌唱。谁的诗,被她们唱的多,谁就是胜者。前面的三个歌者,先后唱了高适的一首诗和王昌龄的两首诗。他们高兴地引手画壁:“一绝句”、“一绝句”,颇为自得。而王之涣镇定自若:“此辈皆潦倒乐官,所唱皆《巴人下里》之词耳,岂《阳春白雪》之曲,俗物敢近哉?”接着,他指着众歌女中最为靓丽的一个说:“待此子所唱,如非我诗,吾即终身不敢与子争衡矣。”大家笑着等待那歌女的出场。不一会儿,那最为漂亮的歌女亮开了歌喉:“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于是酒楼里,一阵开怀的朗朗笑声。笑得最开心的就是王之涣。那些歌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解的目光纷纷投向诗人。王昌龄便将事情的原委一一告之。众歌女受宠欲惊,纷纷谢罪:“俗眼不识神仙,乞降清重,俯就筵席。”三诗人欣然从之,饮醉竟日。 王之涣的《凉州词》,委实悲凉而慷慨,意境雄浑而开阔,无愧于盛唐之音。就是今天,我们重读这首诗,依然能够感受到大漠的辽阔苍凉,戍守者的孤危以及隐含在那字里行间的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可一个娇柔美丽的歌伎,吟唱王之涣这首意境如此恢弘的绝句,该是怎样的一种味道?我不知道。如果她唱王昌龄的“一片冰心在玉壶”,可能更加恰如其分。然而,让我更感兴趣的,还是这个故事的背景。看上去,这故事写的是文人逸事,故事的结局也美妙而圆满,可我还从中看到的却是,唐人对诗人的一种特殊的敬重,以及诗人在唐代的不同一般的地位。诗人可以衣冠不整,可以囊中羞涩,但也坦然自若。那份自信源于什么?我想,这里肯定与唐人所创设出来的社会氛围有着密不可分关联。诗人总是诗人,他们的那份孤傲,外在的表现总是如此的咄咄逼人。然而倘若没有一个宽容他们的空间,这份自信又该是怎样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突然产生一种联想,要是现在,面对那星级的大饭店,诗人们是否还能壮着胆儿推门而入。即使推着门进去了,面对那威风凛凛,武装到了牙齿的保安;那神情冰凉,而又斜视着你的小姐,又该如何。还会镇定自若?我不敢想象。如果是我,肯定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了。“钱”是大爷呀!君不见,出进星级饭店的,都是那些打一个饱嗝,也会让人吓一跳的大腹翩翩者,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短时间里,使自己的身体膨胀开来,而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的。这是需要修练的呀! 我们的诗人什么时候有了这份自信,那可真是大幸了。
桃花潭水
天宝十四年(755),李白从秋浦(安徽贵池),来到了泾县。这是他计划以外的一次的游历,完全只是因为收到一个叫汪伦的桃花潭村民的信,他才踏上了这块土地。 泾县的汪伦,知道了李白在安徽的行踪,便抑止不住内心的真挚的渴望。他千方百计地托人将那“十里桃花,万家酒店”的特殊请函,送到了李白的手里。李白是诗人,诗人总是心存一种天真,他一下子便被汪伦描述的活脱脱的“人间仙境”、“世外桃源”所吸引,便兴冲冲地来到他完全陌生的泾县。可是,泾县既没有十里的桃花,也没有万家的酒店。有的只是汪伦的一腔火一样的热情,一片对诗人的仰慕的心。 李白在这种炙热情感的包围之中,品味到的是一种淳朴的民风,这种民风没有丝毫的功利色彩,也远离了世俗的争斗。当诗人告辞泾县,告别汪伦时,一个他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的情形出现在他的眼前,那就是一群村人踏地作为节拍,一边走一边唱着山歌前来为他送行。那山歌粗犷而火热,一声一声地触摸着诗人内心深处的感动。于是,诗人欣然泼墨,挥写了那首《赠汪伦》的诗:“李白乘船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无疑,诗人是以那“桃花潭水”来抒写自己的依依别情,并借此表达对汪伦和村民们的由衷感谢。 然而,今天我再读这首诗,我想的更多的却是孕含在诗歌背后的其他的内容。 我记起诗人两年前的那首早已为后人常常吟颂在嘴边的《秋浦歌》:“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诗歌的出句何等的奇诡,而力透纸背的却是诗人心中的大痛。这个大痛与一个叫着“愁”的东西紧紧连在了一起,它虚化成一条幽长的小路,小路上徘徊着诗人孤吟的身影,追随着这身影的是一种壮志未酬,报国无门的悲愤。李白可以走在异乡的路上,可以暂时沉醉在异乡的蓝天白云里,奇山丽水中。但那种悲愤总是会缠绕着诗人,伴随着诗人每一次的心跳,成为诗人精神世界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李白一生所困,最是一个“愁”字,明月照耀下的故乡是愁,秋风吹不尽的边关也是愁;独坐敬亭山是愁,梦游天姥也是愁;“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郁闷是愁,“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怅惘还是愁。 我又记起诗人在同一年的稍后时间里所写的一首诗《宣城谢眺楼饯别校叔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诗中明明白白地显示了诗人不得志的郁结之深,忧愤之烈,心绪之乱。也就是说,54岁的诗人在经历了人生太多的荣辱和悲欢之后,仍然不能忘怀那十年前于长安呼风唤雨的得意,虽然它早已是过眼的烟云。 于是,我不能不想到那桃花潭,其实只是诗人借此暂时栖息疲惫身心的地方,那桃花潭水也只是诗人借此濯洗扑扑风尘的清流,诗人耿耿于怀的还是一种“抽刀断水”,“举杯消愁”之后的大愁。 我不知道,我的这种理解是否有悖于李白写这首诗时的初衷。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一味地极为规范地思考着生活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之间的区别,而忽略了那“真实”背后的许多内容。如此,却时常让我们滑入一种既定的思维的轨迹而不能自拔。如果我们换一种角度,阅读也就不仅仅只是一种阅读了,它还是一种思考,这种思考定会借助个体的生活经历——一种类似经验的东西,而生发出另一种人生的感悟和理解,那样我们一定会获得许多意外的收获。
沧海巫山
“沧海”和“巫山”是出自元稹的一首诗。诗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首,半缘修道半缘君。”沧海至大,巫山行云至美。元才子以沧海之水,巫山之云来隐语自己所经历的一种情感,创造出的是思念中的绝胜佳境,它的深广和美好是世间无与伦比的。此诗题为《离思》,是元稹为他的亡妻韦丛所作,但细细品读,却总是让人读出隐匿在韦氏身后的另外一个人,她就是崔莺莺。 崔莺莺何许人也?她是元稹传奇小说《莺莺传》中的女主角。已有无数的证据证明,元稹的这篇传奇带有作者自寓的性质。传奇中,元稹将自己托名为张生。故事写的是贞元十六年(800),张生途经蒲州(今山西永庆),借寓普救寺,恰逢一崔姓的寡妇,带着一对儿女去长安,也住在寺中。这时蒲州发生兵变,崔妇大为惊骇,深恐遭劫。幸而张生与当地军官认识,便请来军吏保护。崔妇感激张生的救护之恩,命自己的一对儿女拜见张生。崔女莺莺“颜色艳异,光彩动人”,举手投足,端庄矜持,颇有大家风范,张生不由眼睛一亮。不久便在侍女红娘的帮助下,张生得与莺莺结为情侣。后来,张生入京应试,这对情侣也就劳燕分手。此后,元稹联姻高门,娶了韦氏为妻,成了达官显贵的乘龙快婿,而莺莺也另嫁于人。一段情缘,从此烟消云散。 《莺莺传》在当时就迅速流传开来,一时洛阳纸贵。“其事之振撼文林,为力甚大。”(鲁迅语)人们纷纷将那一掬同情的泪,抛给了那莺莺。因为拨动人们心弦的,是故事中莺莺对爱情的忠贞和人格的独立。《莺莺传》中有过这样的一个情节:张生在仕途功名中一时受挫,莺莺则以一片忠诚寄玉喻意:“玉环一枚,是儿婴年所佩……玉取其坚润不渝,环取其终始不绝。……因物达情,永以为好耳!”然而,张生却辜负了莺莺的这等深情厚意。当张生移情别处,要求以外兄身份求见莺莺时,莺莺是平静地赋诗拒绝:“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以维护自己凛然而不可犯的人格尊严。 “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元稹的诗友扬巨源,对如此的结局也深表惋惜;就是元稹的好友李绅在《莺莺歌》中也以“黄姑上天阿母在,寂寞霜姿素莲质”的诗句,对那攀附贵门,抛弃莺莺的行为表示了谴责。 而作为当事人的元稹,一种愧疚,却时时在他的内心深处萌芽、生长。艳遇的神秘和朦胧,莺莺的丽质和含情,总像一团不散的云雾缠绕着他。特别是爱妻韦氏远离他而去时,那夭折在青春夏季的往日情事,就更显出它忧伤的美丽。这种美丽短暂却风流,浅显却热烈。 “半欲天明半未明,醉闻花气睡闻莺。娃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就是二十年后,元稹也依旧无法忘怀。这首题为《春晓》的诗,与元稹当年邂逅莺莺时,所写的两首《古艳诗》:“春来频到宋家东,垂袖开怀待好风。莺藏柳暗无人语,惟有墙花满树红”;“深院无人草树光,娇莺不语趁阴藏。等闲弄水浮花片,流出门前嫌阮郎”同出一辙,虽说诗风略觉浮躁,情感也不显十分地厚重,但仍不失为元稹内心真情的流露。 这样看来,元稹之所以直率地用传奇的形式,将那属于个人的绝对隐私附诸笔端,并不全是为了炫耀文人雅士的一种艳遇,而是对自己曾经历过的一次情感选择,无以完全释然地宣泄。虽然那种选择,在当时的社会并“不以其事为非”,但元稹还是将自己绑缚在了道德的十字架上,任后人评说。 也许,正是有了这样的情感经历,才有了“沧海”和“巫山”的由衷感叹。只是后人又将其诗句融入更为复杂丰富的意蕴,这倒是元稹所始料未及的。
诗囚贾岛
在煌煌的唐韵中,贾岛的声音显然有些苦涩。这种苦涩似乎是与他的名字“岛”有着脱不开的联系。“岛”总是与“孤”组合在一起的,它给人的意象又总是“瘦”。难怪苏轼对唐人曾有过“元轻白俗,郊寒岛瘦”的评说。苏轼所说的“岛瘦”,当然不是什么溢美之词,而是含有寒苦、僻涩的意味。就这一点,便使得贾岛在唐人中显得尤为的突出。 贾岛早年出家为和尚,从小便极喜欢写诗,“一日不作诗,心源如废井”。寺庙、钟声、孤灯、笔砚,与他朝夕相伴,组合成一个个平淡而又充实的日子。在他的心灵深处,诗与佛主早已合二为一了,甚而诗的位置大大超越了佛主的位置。他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诗化成了枷锁,紧紧地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成为地道的诗的囚徒。 贾岛是心甘情愿的,他曾在一首题为《送无可上人》诗中,吟出了“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句子,他很是得意,并在诗句下又注了一首绝句:“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就是今天,我再读那诗句,依然品味不出什么特别的妙处,只是那“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直让我感动。 我还清楚地记得,小时侯就听说过的“推敲”的故事,那故事早已家喻户晓。说的是贾岛,一天骑着驴子去访朋友,路上突然得句:“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初拟用“推”字,又思改为“敲”字,在“推”和“敲”之间,贾岛犯了愁,于是他伸出手反反复复地作推门和敲门的姿势。不知不觉间,却冲犯了京兆尹韩愈的队伍。随即被人押至韩愈面前。贾岛便老老实实地,将做诗得句未定的事情和盘托出,韩愈也是诗人,他立马思之良久,对贾岛说:“作‘敲’字佳矣。”从此,二人成为诗友。 当然,这种幸运,也不是常常降临在贾岛身上的。传说,他客居长安时,行坐寝食,苦吟不辍。一天,他骑驴走在大街上,看到秋风正厉,枯叶满地,便得句:“落叶满长安”,正沉思配一个对句。“秋风吹渭水”,立时浮现出他的脑海,贾岛兴奋不已。恰逢京兆尹刘栖楚的队伍前呼后拥而来,贾岛痴呆地却不知避让。结果被拘留了一夜,次日才得释放。 还有谁,能像贾岛这样对诗如此的痴迷,对诗的完美如此执著的追求,他只拜倒在诗的脚下。除了诗,他可以傲视一切。金圣叹的《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有过这样的记载:“岛居寺时,宣宗微行至寺。闻钟楼上有吟声,遂登楼。于岛案上取诗览之,岛拥臂睨之曰:郎君何会此耶?遂夺诗卷。帝惭,下楼去。”你看,即使是面对皇帝,他也是抱着胳膊连眼都不抬。故事很显然有许多虚构的成分,可为什么这么多的故事偏偏集中在贾岛的身上,也许是贾岛自身“瘦”而硬朗的骨气,折服了后人;也许是后人,试图在贾岛身上寄托一种理想。 这样看来,贾岛早已完全超越了“诗囚”本身,而是作为一种特殊意义的存在,升华为一种精神,一种寄托,一种文化。这应该是贾岛的幸运。
梅妻鹤子
走近北宋,最先进入我视线的是林逋。知道林逋,似乎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林逋却被我湮没在煌煌的宋词中,我听不到他的一丁点的声音。 如今我独自一人,蜷缩在我生于斯、长于斯的一隅之地,听那风雨的声音冷冷地敲打冬季的冻土时,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子记起了林逋。这个生活在一千年前北宋初年的西湖处士,突然让我心跳。我知道让我心跳的,是他那清高绝俗的生活方式和那卓尔不群的文化品格。 林逋出身在湖山之胜的江南名城杭州,少年孤苦,家境贫寒而衣食不足,然而他安然自处,“力学刻志不仕”。年轻时,他漫游于江淮一带,听凭那江南的山山水水风风雨雨濡润他的布衣。中年时,他结庐于西湖的孤山,茅舍几间,疏竹几丛,加上一园的红梅和两只白鹤。从此以后,他二十年足不入城市,隔绝尘嚣,晦迹林壑,闲云野鹤般地独自游戏于人世间,他自谓“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于是,赏梅养鹤,便成了他最为主要的生活内容和精神寄托。 清吕留良等《宋诗钞 林和靖诗钞序》中,有过这样的记载:“逋不娶,无子,所居多植梅畜鹤,泛舟湖中,客至则放鹤致之,因谓梅妻鹤子云。”就是说,林逋所驯养的鹤,完全是颇通人性的灵物。林逋泛舟西湖,客至未遇,放鹤盘旋于西湖上空,林逋在湖中收到“鹤信”,便划船而归。故事的真伪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林逋的这种奇特的生活方式,早已成为千载诗坛脍炙人口的一段风流佳话。 至于林逋对梅花,更是情有独钟。他的《山园小梅》,写尽了梅花的神清骨秀、芬芳高洁的风韵气节:“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被誉为咏梅的绝唱。诗中的“疏影”两句,虽说是从前人的“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诗句演化而来,但一个“疏”字,勾勒出的是梅花倒影的特有风姿,言“少”而颇具情趣;一个“暗”字,渲染了的是朦胧月下的清幽香气,语“淡”却满是意韵。 闭着眼睛,我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的情形:寂寂的山园几抹淡淡的雪痕,静静的寒水数点默默的枯叶,诗人沐浴在黄昏清冷的月色中,那越来越模糊的光线紧紧握住几株横空的花枝,花枝上点点的猩红和鹅黄,散发出缕缕的清馨,这种清馨缠绵在诗人的脚下、萦绕在诗人的头顶。于是诗人与梅花悠然心会了,胸中的诗情也就一泻而出。池水清浅,月色黄昏,梅花孤高,暗香浮动。这是怎样的一种造境写意的功夫,难怪后人称之为“压尽千古无诗才”。 然而,林逋让后人心折的,还不仅仅是这“梅妻鹤子”的文采风流,他身前就在孤山自营墓穴,以示老死山林的决心。临终前,还作《书寿堂壁》自明素志:“湖上青山对结庐,坟前修竹亦萧疏。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林逋一生谈泊名利、清贫自守,他不需要什么浅薄的“展示”,更不奢望为人铭记,即使是他写的诗,也是随写随弃。“吾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这声音听起来依旧是那样的掷地有声。明朝诗人徐复祚《偶寄》诗云:“紫绶高轩虚富贵,梅妻鹤子自风流。”倒是道出了林逋生命的真实要义。 纵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能够体现中国古代文化精神的,士大夫似有两条不同的路可走:一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是隐逸山林渔歌唱晚。前者以行义达其道,后者以隐居求其志。选择后者的不乏其人,然而,大多数的则是将其当作“敲门”的砖头,即所谓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南山捷径”是也。林逋也选择了后者,但他义无返顾。隐居,独处,冥思,在花香和鸟语中获取愉悦,在黄昏与月色里享受宁静。这是一种彻底地对物欲的放弃,对社会的逃逸;是对世俗的挑战,对市井的拒绝。 我突然想起前些日子,曾被众多的媒体传播的沸沸扬扬的瓦尔登湖的神话,就某种意义而言,不过是林逋“梅妻鹤子”的英文翻版,那颇具象征意义的“小木屋”,充其量也只是梭罗为自己所建造的精神殿宇,是一种平衡,一种追怀,一种聊以自慰的放逐,因此,也就多了一些现代人的矫情和虚幻。 如此,我倒越发地觉得林逋的不同凡响之处,尽管林逋已与我们相隔千年。
天日昭昭 一不小心,拐进了南宋。南宋的天空,总是阴云叠映着阴云,似乎那朗朗的阳光早已驻足在上一个世纪。在没有阳光的天地里行走,我感到一种郁闷。 也许,我不该这样毫无准备地走进南宋。关于南宋,我实在知之甚少。我常常只能隔岸眺望那一堆堆跳跃的烽火,而烽火灼烧出的是一种难言的疼痛。这种疼痛紧紧地与一个人粘贴在一起,即使是时间,也无法将他剥落。他就是——岳飞。 最初知道岳飞,似乎是缘于童年的“小人书”。记得最清楚的似乎还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就是今天,我重读这个故事,依然感动万分。岳母不过是一个略通文墨的普通的农妇,在国家临危之际,她深明大义,不顾自己疾病缠身,毅然将岳飞送往前线,送往烽火连天的战场。临别的前一个晚上,她把自己所有的嘱咐都凝聚在闪闪的银针上,深深地刺在岳飞的脊背上——“尽忠报国”。“尽忠报国”这四个字,同样也烙在了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的心上。我无法演绎当时的任何细节,我知道任何虚拟的东西,都无法替代真实。 我很难想象,白发飘飘的岳母,是如何将岳飞送出村子,又是如何将岳飞送出她自己的视线之外。因为那满头的白发还颤动着她失去丈夫的悲哀啊!我想那个早晨一定会有雾,那乳白的雾丝与岳母白色的发丝缠绕在一起,一定会浸入岳飞的肌肤,融入岳飞的血液,永远挥之不去。 自此,岳飞便投身于血与火的战场。从宣和五年(1123年)至建炎四年(1130年),短短的七年中,他南征北战,屡建奇功,成为威震四海的战将。 然而也就是在这短短的七年里,宋王朝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浸迷于花花鸟鸟画中的徽宗赵佶,听信大蔡小蔡满嘴的谀词,什么黄河变清,什么甘露陡降,逗得他真的以为大宋的江山太平万象,坚如磐石。然而,一旦金人的声声马蹄震醒了他的酣梦,他却吓破了胆。他把儿子送上了皇位之后,自己躲进了小楼,融入那线条和色彩的和谐之中。接着是钦宗赵桓,只知道一味地迁就金人,今天送玉帛,明天给古玩,以图一时的安宁。然而,他那“靖康”的年号还没有被人们熟识,金兵便昂昂地开进了东京(开封)。大宋的半壁江山,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拱手让给了金人。堂堂的大宋王朝的皇帝,也一下子成了金人手中的玩物。靖康二年(1126年),金人浩浩荡荡地虏走了徽宗、钦宗、皇后、妃子、亲王、大臣,还带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古懂珍玩。一时,歌舞生平的大宋京都,残破不堪,几乎成为一座空城。这就是历史上极为耻辱的“靖康之难”。 南朝这个怪胎也就在这时候诞生了,登上了皇位的是赵桓的弟弟赵构。他驾驭着南宋这条破船,在风风雨雨中开始了它那多舛而屈辱的历程。在这样的征程中,他需要更多的人为他护航保驾,岳飞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浮现在他的视野里。建炎四年(1130年),因为张俊的举荐,高宗任命岳飞为“通、泰州镇抚使”。让我感到`一种意外的是,这“通”,竟然就是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我没想到,我所生活的这座城市,也留下过岳飞那纵横驰骋的身影。我追随着这身影,寻找着岳飞在南宋土地上,留下的坚实的足迹。 绍兴元年(1131年)春天,岳飞紧随张俊讨伐李成,自任前锋,迫使李成走投无路,山穷水尽后逃到北方。 绍兴二年四月,岳飞被派去平定曹成,略施小计,曹兵便溃不成军。 绍兴三年九月,高宗亲自召见岳飞,还亲自写了一面“精忠岳飞”的锦旗奖给岳飞,封他为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 绍兴四年五月,岳飞奉命从鄂州向郢州进发。不久,攻克郢州,紧接着收复了随州、襄阳、邓州、唐州和信阳军。这是南宋自建立以来,所取得的最为辉煌的胜利。为此,岳飞被封为清远军节度使,后来又晋封为武昌郡开国侯。要知道,当时只有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三人才有节度使的头衔。而那年,岳飞仅32岁。 绍兴六年,岳飞率部直捣中原,一举攻下了卢氏,收复了长水,夺回了商州。 绍兴七年十月,岳飞又用离间计,迫使刘豫——这个投降金国,为金国所扶植的“伪齐”皇帝,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一次次的胜利,一次次的辉煌,无不激发着岳飞蕴藉在内心深处的呐喊:“还我河山”这种呐喊惊天地,泣鬼神。多少年以后,在杭州西湖边的岳庙里,我伫立在头戴金盔,身披铠甲的岳飞的塑像前,注视那高悬的岳飞手书:“还我河山”,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来。那似乎被一种力量张扬到极至的汉字,分明就是岳飞跳动的心呀! 大概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岳飞写下他那气吞山河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血。臣子恨,何时灭!架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今天,我再读这首词,溢出纸上的依旧是一种凛凛的生气,这种生气饱含了对异族蹂躏中原,荼毒生灵的切耻之恨,也渗透了报仇雪耻,“迎二圣归京阙,取故地上版图”的强烈愿望。一个“壮”字,写出了岳飞满腔的刚肠和满腹的豪情。我曾一度误以为词中的“壮怀激烈”是“空怀激烈”。现在想想这个“空”字却那样无情地概括了岳飞悲剧的一生。 也许这悲剧的序幕,始于绍兴的八年。这一年,秦桧挤走了张浚,随后又赶走了左丞相赵鼎,成了权倾一时的丞相,他处处迎合高宗的心思,竭力主张议和。这一年的十二月,在秦桧的一手策划下,南宋与金国签订了所谓的和约,其中有这样的一些条款: (1)金国把刘豫原来控制的地区归还宋朝; (2)金国把徽宗的灵柩和韦太后送归宋朝; (3)宋朝向金国称臣; (4)宋朝每年给金国进贡白银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这完全丧权辱国的不平等的条约,理所当然地激起了朝野上下的强烈不满。岳飞上书指责秦桧:“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然而,这一切,丝毫不能动摇高宗的一意孤行。为了所谓的“和平”,他甘愿充当金人的“儿皇帝”。他害怕一旦“迎还二圣”,自己帝王的宝座就会动摇。 即使是这样,金人还是欲壑难平。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金人又一次张开血盆大嘴,试图一口吞噬掉南宋。金兵的这次进犯,遭到早有防犯的岳飞的迎头痛击。短短几个月,金人损兵折将,就连金兀术的女婿夏金吾也成了岳云刀下的鬼。“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哪!”那个曾不可一世的金帅兀术也不得不发出这般无奈的慨叹。自南宋建立以来,甚至还可以追溯到宋徽宗时期,金人何曾有过这样的沮丧,宋军又何曾有过这样的扬眉吐气? 然而,就在金兵士气日衰,宋军士气日盛的时刻,就在决定国家命运荣辱的最关键的时刻,高宗下令立刻撤兵。秦桧怕岳飞不肯轻易撤兵,还想了一条釜底抽薪的毒计。他先下令其他将帅退出前线,然后再以“岳飞孤军深入,不可久留”为借口,一天连下十二道金牌,要岳飞火速撤退。 我曾在一本历史书上,读到这样一段文字:“绍兴十年(1140年),北伐大捷,直抵朱仙镇,宋高宗从秦桧议,强令岳飞及诸路军班师,复地尽失,十年之功毁于一旦。”这些文字直让我心疼,我读出孕含在这文字里的血和泪。 面对那满目疮痍的中原,听那黄河滚滚流水的巨响,岳飞不由泪水纵横。“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心怀一己私念的高宗不肯听,心怀鬼胎的秦桧更不想听。岳飞只能徒然长叹:“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可他握不到老天的手,也触不到老天的额。最终,在除夕漆黑的夜晚,在万家团聚的日子,岳飞被秦桧毒死在监狱里。那年,岳飞才39岁。 岳飞是一棵树,是一棵本可以长成参天的大树。可是他生长在南宋的天空下,南宋的天空没有阳光。然而,天空决不可能永远为乌云所遮蔽。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片言《左传》
之一
鲁庄公那辈子肯定是得罪了什么人了,要不他怎么就会被那一个“鄙”字,压了整整二千多年。虽然,也有人为他鸣过不平,可那声音也只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丝丝的,没成什么大音。 鲁庄公的“鄙”,似乎早已铁证如山,不可摇撼。其一,是他将一触即发的齐鲁之战的胜负全然寄托在近臣、神灵上,“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这为政治上的短见;其二,是他一到刀光剑影的战场,就“将鼓”、“将逐”,这为军事上的轻动;其三,是胜利之后,还不知其故,只得求助于对曹刿的询问,这又是身为主帅不该有的一种无知。 这样一来,曹刿无疑就成了见识、谋略的象征。而鲁庄公也只能充当一个地地道道的配角了,而且还不是一个十分称职的配角。作为一个国君,如此的无能,也许早就该滚下历史的舞台。鲁国也该是一个人文荟萃之地吧,怎么就容忍了这样一个鼠辈之流,该是他们全吃了错药吧。可事实就是这样,不管你主观上愿不愿意,它就是这样的让你觉得不可思义。不平吧,也罢。可最终的结果,就是弱鲁战胜了强齐。而且它还成了具有典范意义的战役,被后来的许多军事家所推崇。于是,也就逼得你去多想几个为什么? 比如,齐鲁长勺之战,要是真的没有鲁庄公,又会怎样?鲁庄公要是真的对曹刿,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大王架势,威风凛凛之下,曹刿又会如何?当然,历史不可逆转,也不可随意涂塌,但多问几个为什么之后,我们的脑子似乎会变得清醒了许多。 乡人曹刿斗胆以一孔之见觐见鲁庄公,正是鲁庄公善于广开言路的明证;鲁庄公勇于否定自己,察纳雅言,又是他理性胜于感性的极度明智的表现;而“不知为不知”则更是“圣人”的虚怀若谷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鲁庄公以自己博大的胸怀,赢得了这场弱与强、小与大的较量的胜利。曹刿的亮色,是无论如何遮不住鲁庄公的光焰的。于是,我想到,我们惯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反衬。有时也该休矣。
之二
重耳,是不幸的,42岁的那年,还被谗言所迫,如浮萍一样,漂泊于列国之间;重耳又是极为幸运的,也正是有了他的那19年的流亡的历史,才使得他最终称霸一方。 流亡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心灵的深处,尽管他的身边不乏雄才大略的谋士,也不少楚楚动人的女人。可是没有了家园,孤独就成了心里的大痛。再加之种种的冷遇、轻慢,或有乞食之羞,或有杀身之虞,无不煎熬着这位曾富贵一方,显赫一时的晋国的公子。 可他最终还是忍受了这一切,虽然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虽然在这个过程中,重耳也不断地显现出他人性方面的种种弱点,这些弱点是他42年的养尊处优形成的。 他流亡在卫国,“卫文公不礼”,饥肠漉漉的他们,无奈地只得“乞食于野人”,而“野人”是“与之块”,就是给了他一块土,无疑“野人”是以一种最为原始的又是最为本真的方式,表示古老农耕人的一种观念,可是重耳,这个曾是王宫里的公子,他无论如何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一种“馈赠”的,于是,他很自然的“怒”形于色,甚而“欲鞭之”,好在子犯地巧妙回旋,说是:“天赐也。”然后,“稽首受而载之”才免去一场尴尬,或许也是免去了一场灭顶之灾。 好不容易,在齐国他成了贵宾,有了一块安身之地,于是,他那贪图享乐的公子哥儿的习性又占了上风,吹去了理性。他不愿再颠沛流离,他愿意就这样,虽是寄人篱下,却“也无风雨也无晴”地过安稳的日子。可是“从者”们却比他看得更远,在“怀与安,实败名”的劝说无法见效时,他们又果断地断然采取非常措施:“醉而遣之”。这该是一种怎样的胆识。 重耳就是这样在自愿与不自愿中,朝着他的霸主的路上走着,在这条路上,他起先走得磕磕碰碰,后来便顺畅得多;在这条路上,他也走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从容。 过曹,受曹共公薄观裸浴的轻侮而不怒;及宋,遇宋襄公“赠之以马”的虚以委蛇而不愠;即使是寄身于强大的楚国,也不亢不卑,颇有大家风范。在楚王的“何以报我?”的不停追问下,竟敢仗义直言,不让晋国的寸土尺璧,同时还幻想来年与秦、楚大国争霸中原,其气度又是何等的不凡。比起多少年之后的那个“乐不思蜀”的刘禅,确实让人平添了几分敬意。就是当时的楚王也不得不由衷地叹道:“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天将兴之,谁能废之?” 更可贵的还是面对他的宿仇,那个曾经两次追杀自己,逼得他逾墙而逃,险遭毒手的寺人披,以及那个曾有负于他的名叫头须的小吏,重耳也是表现出一种容纳百川的胸怀。这也不得不使千古仰其高致了。 因此可见,英雄的史诗,是由众人谱写的。而英雄本身的经历,也是他之所以成为英雄的自身必不可缺少的条件。
之三
郑庄公的脖子一直是架在刀刃上的,架这个刀刃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弟弟和他的母亲。 母亲武姜从他一生下来时,就不喜欢他,因为他的出生(难产),惊吓了她。于是,他的一切举止便带有了一种特殊的意味,即使他是君王,也是如履薄冰。 出于偏爱,武姜曾力图废长立幼,当这一希望成为泡影之后,她便一味地放纵她的小儿子共叔段,先是替共叔段伸手要“制”这一军事重地,不成后,又提出要“京”之地。如此,共叔段一下子身份倍增,一时成为众人仰慕的“京城大叔”。 当郑庄公的近臣向他提出 “蔓,难图也”的警告,郑庄公只是笑笑:“多行不义必自毖”。这一为后来无数的史实验证了的真理,就是在那个历史时期,开始闪烁出光芒。 “京城大叔”当然不会满足仅仅是一个“大叔”,国母武姜也不会就这样罢休,他们窥视的是万人之尊的王位。于是,共叔段开始不停地扩展他的势力,一方面,他命令郑国西部和北部边境的官员把自己当成副贰之君;一方面,加紧在“京”地,修城屯粮,制造武器,整练兵士。以图有朝一日,取郑庄公而代之,以成就那属于自己的大业。 在漫长的二十二年中,郑庄公始终静观着时局的发展,他以惊人的耐心,采用了“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欲擒故纵,也就是让其“自毙”、“自及”、“自崩”。当然在这一切的背后,所有的防范也在悄悄地进行。 终于,共叔段耐不住了,他以为一切已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于是,他悍然决定发难,还让武姜私下里作他的内应。而就是在这个时侯,目空一切的共叔段,也就成了郑庄公的囊中之物。郑庄公以为时机成熟,火候已到,这才一举发兵,扑灭了这场未遂的叛乱,逼得共叔段如丧家之犬,奔逃流亡。 都说郑庄公阴鸷毒狠,其理由也多多。说实在的,这一切的背后,确实是一种心计的长期较量。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郑庄公也实在不容易,一方面,他得有效地治理国家,提防外患的侵略;一方面,他还要防范共叔段的发难,以期国内的安宁。他是戴着铁镣在跳舞,个中的滋味,是别人无法想象的。这样看来,他的一切所为,决不失为才识和胆略的最为完美的体现。 因此,从本质上说,郑庄公是非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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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的古文化研究颇深,文笔冼练、老练、精练。佩服 |
| 白水(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31 11:50:00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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